新增网站
指主体已备案有备案号,域名从未备过案或网站的备案号已注销;备案期间网站不可访问。
1、所需资料:
①主办者证件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②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证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③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(尽量是法人,后期人员如果变动将会要求变更备案并且重新拍背景照)手机号(不同的两个手机号)、邮箱及座机。
④网站负责人 进行电子化核验 或者 提供传统人文幕布背景照(幕布背景照模板)
*电子化核验操作步骤,请参考:https://www.rwen.com/faq/show-524.html
*自助领取幕布地址:https://www.rwen.com/rwdiy/bamb
⑤如选择传统幕布核验,还需:核验单彩色扫描件,请按照模板填写——核验单模板.doc。(文档下载--ICP 备 案 信 息 真 实 性 核 验 单—线下.doc)
如选择电子化核验,则不需要提供核验单彩色扫描件
⑥域名证书(有效期大于六个月)
注意:若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非法人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(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军队除外);若存在不同单位网站使用同一网站负责人的情况,应提供单位委托函的原件扫描件、不同单位存在强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全部单位鲜章(强关联关系指,不同单位同一法人)。
2、步骤:填写网站信息资料→上传备案证件资料→备案订单生成→提交到管理员
图1:填写备案网站信息
图2:上传备案证件
图3:备案订单生成
图4:提交备案